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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6-08 17:40:00


202368日,《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从业人员更好理解《办法》,准确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义,做好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12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交水发〔2012728号),较好的指导了全国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随着港口基础设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日益发展演变,各地管理体制机制也在不断变化,2022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9号),对原《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并且文件效力上升为部门规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天津港迅速发展,经过约70年的建设,港口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天津港老旧设施存量持续增大,技术状态水平逐步下降,且天津港口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及管理机制变化较大,为落实好交通运输部《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要求,保障港口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港口基础设施使用寿命,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实际,编制了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保持或恢复港口基础设施良好技术状态,保障港口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港口基础设施使用寿命,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制定对全面指导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提升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工程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模式的逐步完善、管理流程的不断优化和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办法》共十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维护计划、检查与检测、设施维护、应急管理、信息管理、技术档案管理、监督检查、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维护单位、总体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主要对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维护单位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维护计划”,主要对维护制度、维护计划的编制主体,维护计划的主要内容、资金保障及计划调整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检查与检测”,主要对技术状态的确定、检查与检测行为、检测报告、停止或限制使用情况及报送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设施维护”,主要围绕日常保养、一般维修及专项维修的三种维修方式,对维护的分类、专项维修的条件、维修的设计要求、图纸核查、招投标、施工单位资质及核验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应急管理”,主要对应急预案的制定、衔接、启动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信息管理”,主要对信息上报制度、信息主要内容及经营期维护工作报告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技术档案管理”,主要对档案管理制度、基础资料档案及维护资料档案进行了规定。

第九章“监督管理”,主要对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内容以及相应的罚则进行了规定。

第十章“附则”,规定了本《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参照执行情况以及施行日期、有效期。

、《办法》中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明确为“港口规划范围内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码头及其同步立项的配套设施、堆场、仓库、储罐、港池、护岸等经营设施,以及防波堤、锚地等公用基础设施

二是明确了维护单位。根据《港口法》《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依职责分工负责本区域内防波堤、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港口经营人负责本单位港口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以上负责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部门、单位、港口经营人统称维护单位。

三是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单位在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强化了对港口基础设施年度维护计划管理、检查检测评估管理、维护工程组织实施管理、验收管理及信息报送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四是提出了维护工作报告要求。经营许可证期限届满年,港口经营人应结合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形成经营期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报告,为港口经营人在《港口经营许可证》届满年顺利及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资质延续创造条件。

、保障《办法》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做好宣贯和落实,组织各维护单位及相关人员开展宣贯,指导各维护单位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开展现场服务,加强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是关注《港口法》《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修订进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六、《办法》什么时候实施?

答:本《办法》出台并宣贯后,拟于2023710日正式实施。自实施后,各维护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着手开展下年度维护管理的各项前期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维护管理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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